首页  学院概况  党群工作  教学工作  师资队伍  学科科研  学团工作  就业工作  实验中心  社会服务  实践创新  相关下载  领导信箱 
实验中心
 中心简介 
 相关制度 
 仪器设备 
相关制度
您的位置: 首页>实验中心>相关制度>正文
园林学院实验室处理应急指南
2019-05-25 14:53   审核人:

实验室处理应急指南

  1. 一般割伤

    取出伤口内异物,保持伤口干净,用酒精棉清除伤口周围的污物,涂上外伤膏或消炎粉。若严重割伤,可在伤口上部10cm处用纱布扎紧,减慢流血,并立即送医院。

  2. 一般烫伤和烧伤

    不弄破水泡,在伤口处用 95%的酒精轻涂伤口,涂上烫伤膏或涂一层凡士林油,再用纱布包扎。

  3. 化学药品灼伤

    (1)酸灼伤

    皮肤上:立即用大量水冲洗,然后用5%的碳酸氢钠溶液洗涤,在用水清洗,涂上甘油。若有水泡,则涂上紫药水。

    眼睛上:抹去健在眼睛外的酸,立即用水清洗,用洗眼器或橡皮管套上水龙头,用慢水对准眼睛冲洗后,用稀的碳酸氢钠溶液洗涤,最后滴入少许蓖麻油。

    衣服上:若衣服上沾有浓硫酸,可先用棉或干布吸取浓硫酸,在用水、稀氨水和水清洗。

    (2)碱灼伤

    皮肤上:先用水冲洗,然后用饱和硼酸溶液或3%的乙酸溶液洗涤,在涂药膏并包扎好。

    眼睛上:抹去溅在眼睛外面的碱,用水冲洗,再用饱和的硼酸溶液洗涤,最后滴入蓖麻油。

    衣服上:先用水冲洗,然后用10%的乙酸溶液洗涤,再用氨水中和多余的乙酸,最后用水冲洗。

    (3)溴灼伤

    如滴落到皮肤上,应立即用水冲洗,在用1体积25%的氨水,1体积松节油和10体积(75%)酒精混合液涂敷;也可先用苯甘油除去溴,然后用水冲洗。如果眼睛受到溴蒸气的刺激,暂时不能睁开眼睛时,应对着盛有酒精的瓶口尽力注视片刻。

    (4)磷灼伤

    先用水冲洗多次。,然后用2%的碳酸氢钠溶液浸泡,以中和生成的磷酸。再用1%硫酸铜溶液洗涤,使磷转化为难容的磷化铜。再用水冲洗残余的硫酸铜,最后按烧伤处理,但不要用油性敷料。

    (5)氢氟酸灼伤

    先用水多次冲洗,然后用5%的碳酸氢钠溶液洗涤,在涂上33%的氧化镁甘油糊剂,或敷上1%的氢化可的松软膏。

    (6)酚灼伤

    先用浸了甘油或聚乙二醇和酒精混合溶液

    (7:3)的棉花除去污物,再用清水冲洗干净,然后用饱和硫酸钠溶液湿敷。

    皮肤上沾有酚,也可以用4体积75%的酒精和1体积1摩尔/每升的氧化铁混合液冲洗,但不可以用水洗污物,否则有可能使创伤加重。

    (7)汞的处理。

    汞在常温就能蒸发,汞蒸气能使人慢性或急性中毒。因此汞撒落在地上,尽量用纸片将其收集。再用硫粉或锌粉洒在残迹上。

    4.中毒。

    溅入口中而尚未下咽的毒物应立即吐出,用大量水冲洗口腔;如已吞下应据毒物性质服解毒剂。并立即送医院。

    (1)腐蚀性毒物

    对强酸,先饮用大量水,再服用氢氧化铝膏,鸡蛋白;对于强碱,也先饮用大量水,再服用乙酸果汁,鸡蛋白。不论酸或碱中毒,都需灌注牛奶,不要吃呕吐剂。

    (2)刺激性及神经性中毒

    先服牛奶或鸡蛋白使之缓和,再服用硫酸铜溶液(30克溶于一杯水中)催吐;有时也可以用手指伸入喉部催吐后,立即送往医院。

    (3)吸入气体中毒

    通过呼吸道吸进有毒气体、蒸气、烟雾而引起呼吸系统中毒时,应立即将病人移至室外空气新鲜的地方,解开衣领,使之温暖和安静,切勿随便进行人工呼吸。因吸入少量氯气、溴蒸气而中毒者,可用碳酸氢钠溶液漱口,不可进行人工呼吸;一氧化碳中毒,不可施用兴奋剂。

    5.火灾。

    实验室一旦起火。一方面立即灭火,一方面防止火势蔓延(切断电源,移走易燃物)。灭火的方法要针对起因选用合适的方法。一般小火可用湿布,石棉布或沙子覆盖燃烧物即可灭火。火势较大可用灭火器。但电器设备所引起的火灾,只能用二氧化碳或四氯化碳灭火,不能用泡沫灭火器或水灭火,以免触电。

    衣服着火时,切勿奔跑,应就地打滚,其他人员迅速帮其灭火。

    6触电。

    发生触电时,迅速切断电源,将触电者上衣解开,取出口中异物,然后进行人工呼吸,切禁注射兴奋剂。当患者恢复呼吸后,立即送往医院。

    以上方法仅为救急措施,若伤势严重,应速送医院诊治。

    若发生以上救急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学院实验中心以及院办。

    7.4 急救小药箱

急救药箱:医用酒精、碘酒、红药水、凡士林 、烫伤油膏、万花油、过氧化氢溶液、医用镊子、剪刀、纱布、药棉、棉签、创可贴、绷带等。

医用箱专供急救用,不许随便挪用,平时无事不可挪用其中器具。

附录:相关电话号码

火警电话:119

医疗急救:120

校医院电话:85250157 (院长室85250441)

学校安全处防火科:0431-85250119

学校安全处校卫队:0431-85115734(西校区)

实验中心电话:85115710(谢修鸿:13756170671)

院办电话:85115711(18543127539)

园林学院安全员:13843152178(24小时开机)

 

关闭窗口
 
访问量人数:

   版权所有:长春大学园林学院  联系电话:0431-85115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