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签订
(1)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委托情况,下载相应标准合同模板,填写合同详细内容,项目组成员和项目经费预算等信息。合同分类详见《技术合同认定规则》。
(2)合同一式六份及一份《附件1.长春大学横向科研项目项目组成员表、经费预算表》经委托单位盖章后,项目负责人登录“服务大厅”申请盖章。
①经费50万元以下申请科研处主管的“科研合同专用章”用印审批;
②经费50万元以上申请发展规划处主管的“合同专用章”用印审批。
待审批通过后,打印审批单到对应处室盖章。
(3)项目负责人需将双方签订的合同原件及《附件1.长春大学横向科研项目项目组成员表、经费预算表》交至科研处。
(注: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合同需申请免税的,双方商定好合同文本后需联系吉林省科技开发交流中心老师审阅,审阅无误后双方方可盖章(同上合同签订2、3部分),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18186828513。)
2.信息录入
合同签订后,项目负责人于3个工作日内将合同信息及合同扫描件(PDF格式)录入科研系统“我的合同”中,项目组成员及经费预算必须与委托单位盖章的《附件1.长春大学横向科研项目项目组成员表、经费预算表》一致。合同编号为录入信息当天日期即可。
3.经费到账
委托单位打款后项目负责人到财务处查询,若经费已到账,需复印银行到账回单并务必在财务处为委托单位开具发票,此时横向科研项目正式立项。项目负责人将银行到账回单交至科研处后,科研处为其办理经费使用本。
4.免税登记
若为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合同并符合免税标准的,经费到账后项目负责人需到科研处在国家合同登记系统录入合同信息,然后到吉林省科技开发交流中心办理免税登记。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18186828513。携带材料:(1)合同一式三份,(2)加盖财务处公章的银行到账回单。
5.重要事项变更
合同执行期间,如果根据实际研究情况,确需调整经费预算、成员及研究期限的,项目负责人需写情况说明(无特定模板),并由委托单位盖章同意后方可调整,并将盖章后的情况说明交至科研处存档备案。
6.验收结题
项目研究全面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和各项指标后,项目组可以申请结题。项目负责人填写《长春大学企事业委托项目结题报告书》一式三份及项目研究报告一份,由委托单位填写验收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交至科研处,符合结项条件的科研处填写验收意见并加盖公章,准予结项。科研处留存《长春大学企事业委托项目结题报告书》及项目研究报告存档备案。
注意事项:
1.除成果转化类科研项目外,其他科研项目学校暂不提取管理费。
2.协作经费是指项目委托合同中约定的需要向有明确协作内容的第三方参与单位支付的费用,原则上不超过总经费的40%。
3.税费是指依照国家税收标准应该用项目经费缴纳的费用,约为项目总经费的7%。
4.技术转让等成果转化类横向科研项目,经费中净收入的10%作为学校管理费,其余全部用于奖励成果完成人(技术团队)和为成果转化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
5.乙方 长春大学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长春高新开发区支行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6543号
帐号:22001370100059677777
附件:
1.合同模板
2.经费使用
3.结项材料
长春大学科研处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