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构建协同育人新格局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就《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答记者问
近日,教育部等十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就《意见》有关内容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一、请问《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指出,办好教育事业,家庭、学校、政府、社会都有责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建立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都确定了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工作任务。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要求,健全学校家庭社会育人机制。会同相关部门研制《意见》已列入教育部2022年工作要点。
二是着力破解存在的突出问题。近年来,各地积极探索推进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还存在职责定位不够清晰、协同机制不够健全、条件保障不够到位等突出问题。为切实解决这些问题,有必要研究制定《意见》,明确各方育人职责和相互协同机制,形成更加完善的协同育人机制。
二、请简要介绍一下《意见》的研制过程?
答:《意见》的研制过程主要经历了四个阶段:
一是开展课题研究。委托北京师范大学相关专家成立课题组,对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有关理论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汇总整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国际经验等,召开多场座谈会听取相关方面代表意见,研究提出协同育人工作问题清单和文件起草建议,为文稿起草奠定基础。
二是总结地方经验。全面梳理各地在推进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方面已经开展的有关工作、出台的政策措施,提炼总结省市县和学校层面的成熟经验和有效做法,在文稿起草过程中予以充分吸收,纳入相关条目,确保文稿提出的政策举措具有可操作性。
三是研究起草文稿。根据调研情况和各地提出的工作举措、政策建议起草文稿,进一步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工作目标、工作举措和保障措施。
四是广泛征求意见。先后征求了相关专家、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意见,同时在北京召开调研座谈会,听取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校长、教师、家长代表的意见建议。在认真研究、充分吸纳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
三、请问《意见》提出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答:在指导思想上,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和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持科学教育观念,增强协同育人共识,积极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新格局,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在工作原则上,一是坚持育人为本。用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铸魂育人,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深入落实“双减”政策,大力发展素质教育。二是坚持政府统筹。充分发挥政府统筹协调作用,加强系统谋划,推动部门联动,强化条件保障,促进资源共享和协同育人有效实施。三是坚持协同共育。明确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责任,完善工作机制,促进各展优势、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切实增强育人合力,共同担负起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责任。四是坚持问题导向。强化专业指导,鼓励实践探索,着力解决制度建设、指导服务、条件保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协同育人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
在工作目标上,提出到“十四五”时期末,政府对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工作的统筹领导更加有力,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健全。学校积极主导、家庭主动尽责、社会有效支持的协同育人机制更加完善,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更加浓厚。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进一步强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更加专业;家长科学育儿观念基本树立,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更加到位;城乡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普遍建立,社会育人资源利用更加充分。到2035年,形成定位清晰、机制健全、联动紧密、科学高效的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
四、请问《意见》提出的主要举措有哪些?
答:《意见》提出了三个方面的重要举措。一是学校充分发挥协同育人主导作用。要及时沟通学生情况,创新日常沟通途径,认真落实家访制度,全面掌握并向家长及时沟通学生在校期间的思想情绪、学业状况、行为表现和身心发展等情况,同时向家长了解学生在家中的有关情况。要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把做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作为重要职责,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充分发挥学校专业指导优势;切实加强教师家庭教育指导能力建设,将教师家庭教育指导水平与绩效纳入教师考评体系。建立健全学校家庭教育指导委员会、家长学校和家长委员会,落实家长会、学校开放日、家长接待日等制度,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家庭教育指导活动。要用好社会育人资源,把统筹用好各类社会资源作为强化实践育人的重要途径,积极拓展校外教育空间,着力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要主动加强同社会有关单位的联系沟通,建立相对稳定的社会实践教育基地和资源目录清单,依据不同基地资源情况联合开发社会实践课程。二是家长切实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要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家长要强化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注重家庭建设,为子女健康成长创造良好家庭环境,树立科学家庭教育观念,掌握正确家庭教育方法。要主动协同学校教育。家长要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家庭教育指导和家校互动活动,自觉学习家庭教育知识和方法,主动参与家长委员会有关工作,充分理解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积极配合学校依法依规严格管理教育学生。要引导子女体验社会。家长要充分认识社会实践大课堂对子女教育的重要作用,根据子女年龄情况,主动利用节假日、休息日等闲暇时间带领或支持子女通过多种方式体验社会,帮助子女更好亲近自然、开阔眼界、增长见识、提高素质。三是社会有效支持服务全面育人。要完善社会家庭教育服务体系。将家庭教育指导作为城乡社区公共服务重要内容,积极构建普惠性家庭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对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婚姻登记机构、收养登记机构、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开放大学、老年大学、社区学院等各类机构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提出了要求。要推进社会资源开放共享。社区要面向中小学生积极开展各种公益性课外实践活动,促进学生身体健康,增强社会责任感。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法治教育基地、研学实践基地、科普教育基地和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非遗馆、美术馆、纪念馆、科技馆、演出场馆、体育场馆、国家公园、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等,要面向中小学生及学龄前儿童免费或优惠开放。鼓励支持社会有关方面提供寓教于乐的优秀儿童文化精品,丰富学生精神文化生活,提升学生审美鉴赏能力。要净化社会育人环境。深入开展儿童图书、音像等出版物清理整顿,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加大网络有害信息、网络游戏沉迷、不良网络行为治理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网站平台,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着力打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清朗社会文化及良好网络生态。
五、请问如何做好《意见》的贯彻落实?
答: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要将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强化党委领导、政府统筹,积极推动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密切协同的育人机制。二要强化专业支撑。推动有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专业团体开展协同育人理论与实践研究,加强理论建设与专业人才培养,积极推进家庭教育指导专家队伍建设。将家庭教育指导纳入师范生培养和教师业务培训重要内容。鼓励高等院校面向大学生开设家庭教育选修课。三要营造良好氛围。深入宣传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的政策举措、实际成效和典型案例,广泛传播科学教育理念和正确家庭教育方法,强化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大力营造全社会各方面关心支持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
转自:国家教育部网站 审核:马晓锋